法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8-26浏览次数: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推免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院推免工作方案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  长:李华成 周胜美

员:杨春磊  唐飞 徐莹 王蕾 刘依强 盛文军

纪检委员:严星

2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组长:李华成

成员:杨春磊、唐飞、陈群辉、刘庆

二、推荐对象

法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工作安排

1826日前: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公布。

2829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本院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申请学生将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法学院教学办(文科大楼1112),报名截止时间:2024829日下午17:30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515648723,进群备注姓名、专业班级)

3831日前: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92日前:学院制定本单位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各专业候补名额须明确),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本院网站公布。

592-3日: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公示(2天)。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报本科生院。

694-6日:拟推免名单公示。根据本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六、相关说明

1、排名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六级四级成绩高低排名,六级优先)。

2、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成绩绩点为准。

3、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4、诚实守信。报名申请的学校要与国家研究生推免系统填报的学校一致,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5、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6、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文件或通知为准。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0716-8062153,邮箱:1275194990@qq.com

   纪检委员电话: 0716-8060092, 邮箱:270676245@qq.com


附学校通知,请点击: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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